- 索 引 号: FJ00123-0810-2026-00073
- 文号: 闽卫中医一函〔2026〕78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6-09-22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福建省中医药文化周活动的通知
- 内容概述: 2026年福建省中医药文化周活动
- 有效性:有效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省卫生计生研究宣传教育中心,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科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依据《福建省中医药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部署,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全省中医药文化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文化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福建省中医药条例》,普及中医药健康文化,提升社会中医药文化认知认同,推动中医生活化,促进“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落地,助力健康福建建设,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促进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
三、活动时间
2026年10月22日前后集中开展,配套活动可延展至11月。
四、活动主体
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各县(市、区)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国及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企业。
五、主要活动安排
(一)开展中医药法治集中宣传活动
1.紧扣中医药法治宣传主线,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医药“一法一条例”,结合两部法规实施周年开展主题普法,参考附件1。
2.依托省级中医药宣传资源平台,获取标准化宣传素材,制作推送中医药宣传标语、主题海报、科普视频等宣传产品。充分发挥机关、医疗机构、中医药宣教基地、院校等线下阵地作用,常态化开展宣传展示。
3.用好新媒体平台开设“一法一条例”专题专栏,持续强化线上中医药普法传播。
4.推动中医药法治宣传进诊室、进科室、进基层,落实“宣教于诊、普法于行”,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提升普法实效。
(二)开展中医药文化系列主题活动
1.开展特色宣传活动。各地统筹全域部署推进活动,参考附件2细化本地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养生代茶饮、药膳、中医健身功法普及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促进中医药养生文化融入群众生活。鼓励自主命名活动,打造“一地一品”县域中医药文化特色品牌。
2.办好重点专题活动
(1)10月17日,省卫健委联合省中医药科学院、福州市卫健委等单位,在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举办2026年中医药文化周启动仪式暨“海峡同源本草 闽台共兴杏林”主题的中医药文化市集活动。活动邀请省内中医医疗机构、传统医药非遗项目单位、新闻媒体、台企等相关代表和台湾医师代表参加义诊、成果展示及中医药体验等活动。方案另行制订。
(2)10月22日,厦门市卫健委举办厦门市第32届职工技能大赛中医养生功法技能竞赛。
(3)10月22日,省卫健委指导漳州市卫健委联合相关单位举办2026年“百市千县”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
(4)10月25日,省卫健委联合省卫生计生研究宣传教育中心、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于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开展2026年中医药文化周专题活动。
(5)10月30日,省卫健委联合泉州市卫健委、泉州市中医院,于泉州府文庙(鲤城区涂门街)举办2026年全省中医药膳制作技能大赛。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立足新时代文化建设使命,以中医药“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为抓手,统筹辖区医疗机构、科研院校、行业企业等多方力量,细化工作举措、周密部署安排,确保文化周活动落地见效,实现基层有活动、线上有宣传、全域有氛围。
(二)凝聚工作合力。各地各单位要发挥中医药科普宣传和通讯员队伍作用,创新宣传载体与传播方式,有序推进中医药文化普及、法治宣传各项工作。推动医疗机构将文化宣讲、法治科普融入日常诊疗、社区义诊等服务场景,实现诊疗即宣教、服务即传播。各中医药学术团体、行业学会要广泛动员名老中医药专家、专业骨干深度参与文化传播与科普创作。相关单位共同构建部门协同、全域联动、多方共振的中医药文化传播格局。
(三)做好总结报送。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梳理总结活动开展成效、特色经验与创新做法,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规范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省中医药管理局将择优推广典型案例。请于2026年11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含图片素材、媒体报道)报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
附件:1.活动参考标语
2.文化周活动参考方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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