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810-2023-00201
- 文号: 闽卫中医函〔2023〕210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3-10-11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连江县中医院等3家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结论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公布连江县中医院等3家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结论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连江县中医院等3家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结论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3-10-13 14:38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2〕41号)及福州、莆田、南平市卫健委上报的评审结论与公示结果,经复核,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连江县中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等级证书有效期为2023年10月~2027年10月,编号ZYEJ413002)。
莆田市荔城区中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等级证书有效期为2023年10月~2027年10月,编号ZYEJ413049)。
武夷山市中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等级证书有效期为2023年10月~2027年10月,编号ZYEJ413035)。
请各地各医院针对等级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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