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810-2023-00187
  • 文号: 闽卫中医函〔2023〕194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3-09-14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做好2023年度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3-09-15 16:07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科学院,省监狱管理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81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21〕9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我省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招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已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拟从事中医全科医疗工作、尚未接受过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鼓励各地分期、分批组织村卫生所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二)二级及以上医院
  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三年及以上、拟从事中医全科医疗工作、尚未接受过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其他专业中医执业医师。
  (三)监狱、教育系统
  既往未参加过中医全科医生岗位培训、骨干培训及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监狱、教育系统从业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卫健局报名)。
  以上人员如属于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象,且需报考卫生专业技术中、高级任职资格,应参加相应的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无需报名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二、培训年限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为1年全脱产培训。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印发的《基层医疗机构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1〕187号),可根据培训对象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和职务等,适当减免相关培训内容和时间,具体减免内容按照《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减免条件(2023版)》(附件1)执行。由培训基地负责受理培训学员的减免申请,经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复核汇总,报省卫健委备案。培训基地根据备案的学员的减免情况调整学员的培训计划。
  2023年报名工作即日开始,培训工作拟于11月开始。
  三、报名材料
  (一)2023年福建省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象登记表(见附件2)。
  (二)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三)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
  四、其他事项
  (一)省卫健委托培训中心组织全省2023年中医类别全科转岗医生报名工作。
  (二)请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报名(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可直接报名),于10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2023年福建省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象登记表》(见附件2)及《2023年福建省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送培训中心(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福建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发送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邮箱(注明转规培中心)或刻录光盘寄送。
  培训中心联系人:肖霖桢
  电话:0591-83947132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路602号
  附件:1.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减免条件(2023版)
     2.2023年福建省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象登记表
     3.2023年福建省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报名汇总表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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