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810-2023-00179
  • 文号: 闽卫中医函〔2023〕177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3-08-23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举办2023年全省中医药针灸推拿适宜技术技能竞赛的通知
  • 内容概述: 举办2023年全省中医药针灸推拿适宜技术技能竞赛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举办2023年全省中医药针灸推拿适宜技术技能竞赛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3-08-25 17:36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科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中医药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卫生健康崇高职业精神,推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省卫健委与省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全省中医药针灸推拿适宜技术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推广适宜技术,传承岐黄薪火
  二、竞赛目的
  广泛深入开展符合新时代特点的中医药系统职业技能竞赛,营造学知识、练本领、强技术、夯基础的浓厚氛围,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用,激励中医药系统广大员工提高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推动高素质人才队伍,促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建设健康福建。
  三、主承协办单位和支持单位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卫健委
          福建省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
          福建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委
  (三)协办单位:福建省中医药学会
          福建省中医体质调理学会
          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
  (四)支持单位:人民网福建频道,福建卫生报  
  四、组织机构
  (一)竞赛成立组委会,负责全部赛程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竞赛组、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竞赛组负责相关领域竞赛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及宣传推广等工作。
  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命题、问题解答和竞赛评判工作。
  监督委员会负责竞赛监督工作。
  (二)各地参照竞赛组委会构成,成立本地区赛事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分工,确保选拔赛顺利开展。
  五、竞赛时间地点和住宿安排
  (一)竞赛时间:10月26日上午报到,10月27日结束。赛程详见附件1。
  (二)比赛地点:福州美伦大饭店。
  (三)参赛人员食宿统一安排,用餐免费(26-27日午餐、晚餐),交通、住宿费自理。竞赛活动不安排接送站,请自行前往,路线详见附件2。
  六、参赛条件
  (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中医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和违法违纪情况。
  (二)参赛选手必须是各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员工(不包括现正在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务人员)。
  (三)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参赛单位出具书面说明,经组委会核实后予以更换。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汇总参赛单位参赛报名表(见附件3),并于9月25日前将WPS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处李靖雯内网邮箱。
  七、组织方式
  赛事分为选拔赛和省级决赛两个赛段,竞赛项目内容见附件4。
  (一)选拔赛
  1.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在辖区内举办选拔赛,以二级及以上医院为单元组织参赛队参加。
  2.选拔赛采用技能实操竞赛的方式。
  3.选拔赛以团队总成绩进行排名。各地最多选拔3支参赛队参加省级决赛。
  4.选拔赛评估结果将作为竞赛组织奖的主要参考指标。评估细则详见附件5。
  5.省属医院分别选拔组成1支参赛队参加省级决赛。
  6.各地可以邀请省中医药科学院专家前往观摩指导。
  (二)决赛
  决赛包括综合笔试、技能实操和擂台赛3个项目。决赛计分规则在竞赛赛程中公布。
  1.综合笔试。每支参赛队以总分前3名的队员成绩合计总分排名,确定18支参赛队晋级技能实操竞赛。
  2.技能实操。各参赛队综合笔试成绩前3名选手参加实操竞赛。参赛队内并列第3名的,由参赛队自行决定选手参赛。
  3.擂台赛。各参赛队综合笔试和技能实操竞赛总分前9名的参赛队参加擂台赛。
  八、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
  本赛项设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9名,共四个奖项。
  (二)单项奖
  1.设单项优胜奖5名,包括综合笔试第1名,技能实操的针刺实践技能、灸法实践技能、成人推拿实践技能、小儿推拿实践技能第1名的参赛选手;
  2.设特别贡献奖3名;
  3.设优秀指导老师2名,授予团体奖中2个参赛队的指导老师;
  4.设竞赛组织奖3名,授予进入技能实操竞赛的其中2支参赛队和承办单位;
  5.决赛3个项目合计总分排名前5名的选手,按规定向省总工会申请“福建省金牌工匠”称号。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举办中医药适宜技术技能大赛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福建省中医药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的重要手段。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竞赛对加强中医药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竞赛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着力提高竞赛质量,精心设计比赛环节,在选拔赛中要突出对从业人员工作理论和技能的考核,以赛促培、以赛促训。要认真组织省级竞赛参赛队伍,确保竞赛顺利开展。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节俭办赛、务求实效。
  (三)广泛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将宣传报道工作贯穿赛始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全过程、多角度展现竞赛主题和亮点,持续扩大竞赛的影响。通过宣传动员,促使全行业更加专注于核心业务,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提升干事创业能力,让广大群众更加相信中医药、运用中医药、受益于中医药。
  十、联系方式
  省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处:0591-87816295
  省中医药科学院:0591-83570748、83571509
  福州美伦大饭店:0591-63033999
  内网邮箱:省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处李靖雯
  附件:1.
赛程时间安排
     2.决赛比赛地点路线
     3.报名表
     4.选拔赛和决赛项目内容
     5.地方组织工作评估细则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总工会
2023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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