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818-2021-00108
- 文号: 闽卫职健函〔2021〕34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1-05-20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的预通知
- 内容概述: 开展2021年度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的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在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福建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程序(试行)》(闽卫职健〔2021〕42号,以下简称《认可程序》)要求,为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评审效率,经研究决定,拟对职业卫生(含工业放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集中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以《认可程序》附录19规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估大纲为主要内容。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主要包括:一是在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二是拟在闽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资质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参加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经过本单位自行组织或委托外单位组织的系统培训。培训课时不少于40课时的优先考核。
三、考核办法
围绕考核内容,采取统一命题、出卷,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初定在2021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考核名单另行通知。
四、考核报名
请有意参加考核人员以机构或公司为单位,于2021年6月10日前向省卫健委职业健康处报名,并将本单位申请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培训情况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缴纳记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jajjzac@163.com。
五、其他事项
(一)考核合格的,由省卫健委颁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合格证明。
(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考核资格或从业证书。弄虚作假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所在机构2年内不得参加省卫健委组织的专业技术考核。
(三)通过本次集中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且成绩合格的,可免于机构资质评审现场能力考核。参加本次集中考核的机构,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现场考核时,不再单独举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
(四)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情况由申请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培训相关档案资料应留存备查。
联系人:刘盼、许争鸣,联系电话:0591-87275326。
附件: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报名表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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