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806-2024-00090
  • 文号: 闽卫医政函〔2024〕99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4-05-21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做好2024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4-05-23 15:34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福能集团总医院,省防盲技术指导组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是第29个全国“爱眼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4〕149号),现就做好2024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注普遍的眼健康。
  二、活动时间
  6月2日-7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结合今年“爱眼日”活动主题,聚焦近视等屈光不正、白内障、眼底病、青光眼、角膜盲等重点眼病,着重关注儿童青少年、老年人两个重点人群,开展“爱眼日”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眼健康知识的认知和关注,营造爱眼护眼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结合所在地眼科疾病特点及医院专科特色,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开展健康教育、义诊活动等,面向社会公众普及眼健康常识,培养正确的就医理念。积极推动爱眼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等,注重增强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早筛早诊早治意识。
  (三)省防盲技术指导组要针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眼病,围绕活动主题,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爱眼日”活动,并组织省属有关医疗机构开展眼科义诊及眼健康大讲堂活动。
  (四)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省属医疗机构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工作总结、图片和视频等)于6月15日前报省卫健委医政处联系人内网邮箱。
  联系人:张洪惠
  联系电话:0591-87808161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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