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806-2023-00185
  • 文号: 闽卫医政函〔2023〕188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3-09-05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开展2023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3-09-07 11:12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福能集团总医院、武警福建省总队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3〕330号,请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上下载)精神,经研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协调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含军队医院,下同)于9月16日在1个以上公共场所开展1天义诊活动。同时,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于9月16日-22日期间开展院内义诊活动。结合“千名医师下基层”为民办实事项目和“移动医院”巡诊项目,根据基层需求,于义诊活动周期间组织医疗机构深入基层和农村开展各种形式的义诊活动,并组织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适当的线上义诊活动。各地根据当地部队需求,组织为驻地官兵和家属提供义诊服务。
  二、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省属医院要结合“深化整治边远地区和特殊人群‘看病难’问题,建立巡诊机制服务群众”点题整治项目精心组织,努力帮助广大群众解决看病就医问题。
  三、承担三级医院对口帮扶任务的省市级医院在义诊活动周期间要组派医疗队,在受援医院所在地区开展义诊和巡回医疗工作。请当地卫健部门予以协助安排,确保活动顺利、有序进行。
  四、请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和各省属医院于9月26日前将2023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情况统计表(附件)和活动总结报送省卫健委医政处沈炜玉内网邮箱。
  联系人:沈炜玉、蔡石鹰
  电  话:0591-87850554、87836614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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