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807-2022-00243
  • 文号: 闽卫医管函〔2022〕181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2-12-20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福建省立医院开展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等好的经验做法的通知
  • 内容概述: 转发福建省立医院开展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等好的经验做法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福建省立医院开展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等好的经验做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2-12-22 15:52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福能集团总医院、武警福建总队医院: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级分类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激发广大医务人员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的积极性,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现将福建省立医院开展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主要做法及《每一位省立人都是真心英雄——福建省立医院致全体员工的一封信》转发你们。请借鉴吸收好的经验做法,并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落实。
  一、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申请开办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为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在线开具治疗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处方,执业药师开展线上审方工作;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组织权威专家开展新冠肺炎科普宣传和咨询服务,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疾病,合理就医购药。
  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党组织要体现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要进一步充实医疗力量尤其是一线医务人员力量,做好人员调度和管理,按岗位需求合理组织安排。要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保护和关心关爱工作,尽力提供全方位支持保障,提升个人防护,加强全员培训,及时鼓励激励奖励医务人员,确保他们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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