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806-2020-00006
  • 文号: 闽卫医政函〔2020〕2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0-01-13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莆田市慈康医院列为精神科从业医师培训定点医院的批复
  • 内容概述: 同意莆田市慈康医院列为精神科从业医师培训定点医院的批复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莆田市慈康医院列为精神科从业医师培训定点医院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0-01-15 09:36

莆田市卫健委:
  《关于将莆田市慈康医院纳入福建省精神科从业医师培训定点医院的请示》(莆卫医政〔2019〕193号)收悉。
  鉴于莆田市缺少精神科从业医师培训定点医院,莆田市慈康医院各方面条件符合精神科从业医师培训工作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同意莆田市慈康医院列为我省精神科从业医师培训定点医院。请按照定点医院的有关要求,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培训工作成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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