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卫健委: 《关于开展厦门长庚医院等级评审的请示》(厦卫医政〔2018〕483号)收悉。 根据原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省卫健委组织专家对厦门长庚医院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审议。根据专家组的评审结论建议及公示结果,经研究,确定厦门长庚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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