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806-2019-00004
  • 文号: 闽卫医政〔2019〕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19-01-11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撤销陈美娇《医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 内容概述: 撤销陈美娇《医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撤销陈美娇《医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19-01-15 10:17

陈美娇:
  根据《揭阳市公安局曲溪派出所关于反馈陈美娇医师资格证相关情况的函》及所附相关材料,揭阳市公安局曲溪派出所对陈美娇(女,1971年10月17日出生)的身份证、毕业证真伪分别向发证机关进行查核。经核查,陈美娇个人身份系捏造、医学专业教育学历系虚构。
  上述核查结果表明,陈美娇申请《医师资格证书》时提交的个人身份信息和学历信息均不属实,以欺骗手段非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依据原卫生部《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卫医发〔1999〕第319号)第十五条规定、《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依法撤销陈美娇《医师资格证书》(证书编码:199835120350126711017242)。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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