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815-2020-00011
- 文号: 闽卫办人函〔2020〕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0-01-29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个人和集体即时性表彰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个人和集体即时性表彰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个人和集体即时性表彰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0-01-31 10:59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各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个人和集体即时性表彰的通知》(国卫办人函〔2020〕78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地按照国家卫健委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省卫健委人事处;请省卫健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各医院,将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情况,及时报送省卫健委人事处。
联系人:尤君毅,电话:0591-87855651,传真:0591-87805073。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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