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817-2023-00196
  • 文号: 闽老龄办函〔2023〕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3-10-03
  • 标题: 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开展2023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时间: 2023-10-07 15:17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有关涉老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传承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按照《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委发〔202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2023年“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下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在全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树立积极老龄观,促进健康老龄化,着力打造适老宜居社会环境,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大力弘扬孝
亲敬老传统美德,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主题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无障碍环境共建共享。
  三、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1日至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聚焦老人需求,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广泛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宣传活动,宣传无障碍环境理念,普及无障碍环境知识,提升全社会的无障碍环境意识。深入推进“智慧助老”行动,引导青年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工、社区志愿者等帮助老年人学习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掌握扫码支付、出行、就医等生活便利化技能。持续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宣传推广活动,帮助老年人融入信息社会。在医疗卫生、金融服务、政务服务、交通出行、文化和旅游等重点行业服务场所,保留部分人工窗口和志愿服务岗,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支持涉老社会组织开展2023年老年智慧出行志愿服务行动。进一步扩大出租车电召和网约车“一键叫车”服务覆盖面。积极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主题活动,大力宣传推广社保线上线下便民服务举措。
  (二)动员各界力量,深化“为老”志愿服务。动员组织党员干部及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倾听老年人心声,关心老年人生活,重点深入高龄、留守、失能失智、失独老年人家庭,送关怀、解难事、办实事。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相关社会组织和助老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关爱帮扶公益活动。组织动员更多志愿服务组织参与青年志愿者助老“金晖行动”。
  (三)筑牢“防诈”屏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大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敬老月”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涉老反诈防骗的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全社会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关注度。持续加强养老诈骗防范治理,重点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风险监测和预警提示,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犯罪活动,强化老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大老年人反诈知识宣传力度,发布典型案例,打造宣传品牌,切实增强老年人防范意识。支持法律援助机构、公证机构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及志愿者活动,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制作播出“守护夕阳”老年普法宣教广播系列节目,组织开展老年普法教育进社区活动。
  (四)普及健康知识,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面向老年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科普活动,积极宣传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推动服务项目落实落细。宣传老年膳食营养与健康、老年失能预防、老年慢病管理与用药管理、老年中医养生与保健、老年痴呆的预防与干预、老年安宁疗护与生命教育、老年心理健康维护等老年健康科学知识。深入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痴呆防治促进和老年心理关爱活动,促进健康老龄化。举办老年健康知识讲座进社区活动,举办老年健康知识大赛。
  (五)搭建活动平台,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通过各地老年大学、社区组织、基层老年协会广泛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实现老年人娱乐、健身、文化、学习、交流等方面的结合,提高老年人文体活动参与率。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老龄观,鼓励支持老年人参与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九九重阳”全民健身主题活动,加强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导,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技能,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传统运动项目。鼓励各地在“重阳节”当天免费向老年人开放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支持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养生旅游、医疗旅游等休闲度假类产品。将残疾老年人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整体安排,推出更多适合残疾老年人的康复健身体育方法和活动。
  (六)强化宣传倡导,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敬老月”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宣扬中华优秀敬老传统文化。开展“银龄阅读—金色年华”老年阅读系列推广活动。推广各地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典型经验,弘扬孝老敬老文明乡风。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为载体,选树宣传孝老爱亲家庭典型。持续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行动,推动营造关心爱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鼓励各地创作播出敬老孝亲题材的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动漫、歌曲等作品,营造重视老人、关爱老人、善待老人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各地要按照《“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的“每个县(市、区、旗)每年开展一次‘敬老月’活动”的工作要求,统筹谋划,精心安排。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和行业优势,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组织好“敬老月”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主题,创新形式。各地要把“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贯穿到“敬老月”活动的各方面各环节,突出主题,因地制宜,创新形式,办出特色和亮点。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老年人,通过一系列的务实活动,切实为老年人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和实事。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全方面、多角度宣传报道“敬老月”系列活动,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要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把统一组织活动和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涉老社会组织作用,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丰富活动内容,注重实际效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重节俭办活动,不搞铺张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请各地市老龄办及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涉老社会组织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并于2023年11月6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省老龄办。
  联 系 人:省卫健委老龄健康处 林宁
  联系电话:0591-87272670
  传   真:0591-87272803

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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