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813-2021-00179
  • 文号: 闽卫人口函〔2021〕53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1-07-30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报送本地区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年度分解指标的通知
  • 内容概述: 报送本地区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年度分解指标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报送本地区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年度分解指标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1-08-02 10:55

各设区市卫健委、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经发局: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报送本地区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年度分解指标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函〔2021〕40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请于8月15日前将《“十四五”时期本地区千人口托位数年度指标分解表》(见附件)加盖本市卫健委和发改委公章后报送省卫健委和发改委。
  省卫健委人口家庭处联系人:李加华
  联系方式:0591-87761106、87512007(传真)
  省发改委社会事业处联系人:谢菲
  联系方式:0591-87063221、87063192(传真)
  附件:
“十四五”时期本地区千人口托位数年度指标分解表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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