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812-2018-00242
  • 文号: 闽卫政法函〔2018〕103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18-12-21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延长福州美兆综合门诊部设置批准书有效期的函
  • 内容概述: 同意延长福州美兆综合门诊部设置批准书有效期的函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延长福州美兆综合门诊部设置批准书有效期的函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18-12-24 10:20

福建美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美嘉健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州美兆综合门诊部设置延期的申请》收悉。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经研究,同意将原省卫计委核发的福州美兆综合门诊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闽卫医字〔2018〕00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月4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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