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814-2023-00149
  • 文号: 闽卫科教函〔2023〕129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3-07-08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面向社会招收临床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做好2023年面向社会招收临床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面向社会招收临床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3-07-10 15:53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级机关医院,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福建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医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81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21〕9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面向社会招收临床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拟进入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高职高专层次学历毕业生(以下简称“社会人”)。
  二、培训年限和实施单位
  培训年限为2年全脱产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临床培训、基层实践和理论培训。
  培训招录、管理工作委托福建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挂靠福建医科大学,以下简称“省培训中心”)组织开展,培训安排在经省卫健委评审认定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进行。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请于2023年7月9日8:00至7月12日17:00登录福建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网(fjzlqk.wsglw.net)进行网络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前请在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阅读“使用手册”,根据“使用手册”,在“学员注册报名”处注册后登录在“报名管理”模块进行以下操作:
  (一)在“学员信息维护”中完善个人信息,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及身份证正反面、高职高专毕业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未取得者可不提交)的扫描件或数码拍摄照片(jpg格式,规格300KB以下)。
  (二)在“学员报名(招收)”中,第一步,确认招生批次,然后选择培训人员类型:“社会人”。第二步,选定拟培训专业“助理全科”。第三步,在“填写志愿并上报”中查看培训基地招生计划并填报志愿,最多可报2个志愿,并选择“是否接受调剂”。选择“不接受调剂”的培训对象志愿未录取后不予调剂,本年度不进入培训;调剂成功但未按时报到者取消下一年度我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报名资格。
  四、审核和录取
  (一)审核、录取及调剂时间
  7月9-14日由省培训中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做好录取及调剂工作。
  (二)录取方式及结果
  省培训中心根据报名者个人条件和报名志愿、培训基地培训容量及地域等情况,并征求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意见后统筹安排培训对象,进行系统录取。报名者可于7月15日起登录账号查看本人录取情况。
  五、报到及签订协议
  (一)2023年8月31日前,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象按照省培训中心安排均须到培训基地报到,具体时间由各培训基地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和下一年度我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报名资格。
  (二)进入培训前,“社会人”应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基地参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基本工资水平给予其生活补助。人事档案委托当地政府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保管,培训期间按属地原则,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培训基地按上年社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给予不低于70%补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培训基地应按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补助。
  (三)有关培训基地应于2023年9月7日前将本年度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象汇总表(含未报到名单及原因)上报属地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同时报送省培训中心(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省属培训基地直接报送省培训中心,省培训中心汇总后报送省卫健委科教处。实际报到情况将作为培训对象进入培训年限起始认定及财政生活补助费发放的依据。
  六、其他事项
  (一)本年度临床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面向“单位人”(已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高职高专层次学历毕业生,包括定向毕业生)招录工作将于8月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请我省各医学高职高专院校协助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动员毕业生报名。
  (三)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行过程考核与结业考核(全国理论统考、技能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的依据之一。培训对象自培训结束当年起3年内未通过(含未参加)结业考核,如再次申请结业考核,需重新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报名者应在电脑上进行网络登录报名,因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导致报名不成功或信息有误者,不予补报或更改信息。
  (五)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网络报名时填报的志愿仅作为参考,最终录取结果以正式公布为准。
  (六)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录取资格。报名时请确认所提交的联系电话号码准确无误,以便联络。
  (七)招录有关政策可电话咨询省培训中心:0591-83574579;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888-0052,0591-88502813。电话咨询服务时间:2023年7月9-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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