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808-2022-00232
  • 文号: 闽卫基层函〔2022〕165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2-11-30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若干要求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印发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若干要求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若干要求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2-12-01 17:22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若干要求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2〕20号,以下简称《若干要求》)转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司政策文件栏目下载),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保障
  强化领导协同。各级卫健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准确认识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在建设健康福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乡村振兴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加快推进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要梳理本地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薄弱环节,每年主
动向地方党委政府至少汇报1次工作进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每年要至少确定1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纳入卫生健康部门“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并通过争取纳入各级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形式予以推进。及时提请地方党委政府研究基层卫生健康发展重大问题,积极协调争取有关部门协同和支持。
  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统筹各类资源力量,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调研指导。建立领导班子联系基层机制,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对口联系不少于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通过视频调度、专题会议、实地调研等指导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基层卫生健康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配强管理队伍。配备改革创新意识强、善协调、懂管理、年富力强的领导同志分管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配齐配强基层卫生健康处(科)室工作力量,县级卫健行政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不断培养优化基层卫生健康管理干部队伍。
  (二)完善评估机制
  完善综合评估机制。省卫健委每年结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等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卫生健康发展指标综合评价,重点评价各地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能力提升、可持续发展及满意度等方面进展情况,并反馈评价结果推动各地整改。
落实评估整改。各地要以问题为导向,将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指标列入基层卫生健康重点事项清单,列入各级卫健行政部门领导班子议事日程,逐项分解层层抓好整改落实。
  二、深化基层综合改革
  (一)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鼓励在人口分布、区域位置等形成规模效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包括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和推荐病种诊疗)、基层诊疗量占县域诊疗总量比例、县域内就诊率等作为县域医共体监测评估重点指标,指导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升。
  实施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利用县域医疗服务技术、协作和信息三大平台,完善医共体内外双向转诊管理办法和县乡两级疾病诊疗目录清单,实现基层检查、县级诊断、区域互认,提升县域内医疗机构数据互通及业务协同水平。
  (二)深化管理运行机制改革
  统筹县域卫生人才配备管理。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以县为单位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推动编制和人员在县域内统筹使用,盘活用好存量编制,重点向基层和边远地区倾斜。
  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三个一批”基层卫生人才项目,推进卫技人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通过巡诊派驻等常态化工作形式,满足边远或服务能力薄弱乡村医疗卫生需求。
  动态完善规划布局。指导各地根据城区人口规模,做好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划,通过改造、购买等方式,逐步解决城镇化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不足问题。协调有关部门,按要求合理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
  全面落实“两个允许”。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统筹平衡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提出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建议,逐步缩小收入差距。完善内部收入分配机制,建立有利于人才下沉、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收入水平。
  (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开展达标能力建设。深化“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指导各地对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开展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20%以上服务能力较强的达到推荐标准。
  深化医防融合。强化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因地制宜拓展康复、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服务。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医共体履行公共卫生任务的情况纳入医共体负责人年度绩效年薪考核范围,确保重点工作指标有效落实。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拓展家庭医生服务覆盖面,加强重点人群签约服务,拓展家庭病床服务,加强考核评估,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
  三、健全保障机制
  加强资金投入倾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基层卫生健康投入,持续向城乡基层倾斜;要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将卫生健康基本建设投资增量优先向基层倾斜,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责任。
  加大帮扶力度。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帮扶力度,通过对口帮扶、移动医院巡诊、医师晋升前下乡等多种形式,安排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下沉覆盖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帮助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做好评先推优倾斜。在评先推优工作中,分配名额数量要向基层倾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所占比例。积极推介宣传基层卫生健康中的先进典型,营造支持氛围。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贯彻落实《若干要求》及我委工作要求的情况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省卫健委。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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