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702-2021-00225
  • 文号: 闽卫监督函〔2021〕88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1-12-09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灵芝、铁皮石斛、西洋参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印发福建省灵芝、铁皮石斛、西洋参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灵芝、铁皮石斛、西洋参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1-12-13 11:30

各设区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省疾控中心、省卫生健康监督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要求,为推动我省灵芝、铁皮石斛地产大宗特色中药材以及生产用量大的西洋参的应用开发和生产经营试点,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同意,现将《福建省灵芝、铁皮石斛、西洋参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省卫健委 林伟,电话:0591-87863907;
  省市场监管局 宋江良,电话:0591-87312975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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