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702-2021-00167
- 文号: 闽卫监督函〔2021〕46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1-06-30
- 标题: 福建省卫健委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福建省体育局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各设区市卫健委、教育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管局,省疾控中心、省卫生健康监督所: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21〕316号,请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自行下载)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
一、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福建省居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的职责分工和本《指南》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形成合力,逐步提高辖区学校营养健康工作水平和儿童、青少年营养健康水平。
二、各地要发挥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的社会资源优势,拓展营养工作的渠道,结合《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等新标准的贯彻实施,积极组织、动员和发动相关学校、幼儿园等开展营养与健康学校创新和试点建设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的宣传教育,减少食源性疾病引起的健康损害和营养不良问题,提高营养工作的影响力和儿童、青少年对营养健康问题的知晓率。
省卫健委联系人:林伟;联系电话:0591–87863907
省教育厅联系人:何国荣;联系电话:0591–87091337
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池秀美;联系电话:0591–83613066
省体育局联系人:林振华;联系电话:0591–87801125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福建省体育局
2021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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