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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强化便民服务 “马上就办”的通知

来源: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 发布时间 : 2016-05-29 15:21

“马上就办”的通知

 

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便民服务“马上就办”的通知》(闽政办20164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和效能督查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64号),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现就强化便民服务“马上就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马上就办”工作理念

“马上就办”是落实依法行政,促进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机关行政效率的有效途径。要牢固树立“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将“马上就办”融入到履行职责和便民服务的各个环节,大力强化“马上就办”的责任意识,办理业务、处理事务、落实部署、执行决定等,都要做到能快则快、能早则早,不拖延、不耽搁、不推诿、不扯皮,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服务型机关。

二、进一步明确便民服务“马上就办”工作要求

(一)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行“马上就办”要求,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便民服务工作,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认真落实《福建省卫生计生委2016年全面深化“比服务”活动具体实施方案》(闽卫效能函〔2016105)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促进年度重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对便民服务事项组织开展专项清理,缩短办理时限。

1. 完善即办制度和限时办理承诺制度。按照《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即办制度和限时办理承诺制度的通知》(闽卫办政法函〔201544号)要求,我委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中,“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 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批”、“从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核发”、“消毒产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除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放射工作卫生许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等6项部分行政审批内容,以及“消毒产品安全评介备案”、“放射工作人员证登记”等2项公共服务事项作为即办事项,要做到立即办理、及时办结。其它承诺事项,都要将承诺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的60%以内办理完毕,做到“零超时”。

2.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按照《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卫办政法函〔20166)要求,建立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统一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统一的服务指南,制定审查工作细则指导意见,同时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

3. 认真组织讨论、论证,依法依规取消不必要的证件、申报材料、证明材料和繁琐手续。按照《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简化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认真研究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或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据的申请材料,原则上予以取消;充分发挥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大数据的作用;申请材料不得有兜底性条款,不得超出服务指南目录收取申请材料。

4. 规范审批和窗口服务行为。认真落实《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行政审批提高服务效能的通知》(闽卫政法函〔2015331)要求,完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审查、复核、审定等各个环节,实行当场受理或当场告知补正,出具受理告知单或出具一次性补正告知单;加强电子政务应用,简化内部流转审核程序,提高办理时效;视情启动延时服务程序,做到当日办结,不得拒绝受理或推迟至次日办结,使群众办事更便捷高效;强化网上审批各项工作,推进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查,实时提供在线咨询,提供邮件、传真、快递等服务,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5. 畅通诉求渠道。便民服务事项投诉类的诉求件,必须在3个工作日办完并答复;咨询类的诉求件,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办完并答复;情况紧急或诉求简单的事项,必须立即处置,当天答复。凡是服务对象来单位联系工作、办理业务事项和业务咨询的,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必须马上就办;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办理的,应在时限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经同意,同时向当事人作出解悉说明,取得谅解,并承诺限时办结。

(四)建立健全处室协同联动机制,对涉及多个处室的事项,按省卫生计生委机关“三定方案”要求,由牵头处室主抓,责任部门配合解决。对职能交叉和管理权属不明确的,指定兜底处室负责解决。

(五)对关系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三、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马上就办”工作机制

(一)加强督查。把便民服务“马上就办”情况纳入“一季一督查”内容,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和效能督查工作意见》、《关于印发福建省卫生计生系统贯彻落实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督查,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完善制度,

建立长效机制。

(二)列入考核。把便民服务“马上就办”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党风廉政考核和绩效考评内容,对办理和处置便民服务事项不力的,给予扣分处理,严重的给予红黄牌警告。

(三)进行问责。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机关效能督查暂行办法》和省效能办效能督查发现问题通报的有关规定,对在便民服务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将进行点评通报和给予效能问责等处理,问题严重的由委领导对有关单位、处室责任人进行约谈,促进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652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