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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15-05-08 11:47

闽卫督函〔2015〕52号

答复类别:B类

张德耀等代表:

    《关于规范早教教育的建议》(第108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积极推动早教工作发展,2006年,原省人口计生委和省计生协会启动幼儿早期发展项目,成立省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工作指导小组,推进创建国家和省婴幼儿早期发展项目示范区(县)工作。我省在全国率先成立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站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各设区市成立早教工作站,并制定了我省农村婴幼儿早期发展示范区验收标准,规范工作人员入户随访早教包项目内容,鼓励创建新模式和品牌,全省现有4个国家级早教示范区、10个省级早教示范区。2011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的意见》,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的实施方案》,对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在贯彻落实“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中,主动将婴幼儿早期发展纳入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并与幸福家庭紧密联系起来,促进群众接受婴幼儿早期发展科学理念和知识。2013年8月省妇儿工委、原省卫生厅在省妇幼保健院实施省儿童保健示范中心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项目、加强儿保科研、完善制度规范。2014年12月,省儿童保健示范中心顺利通过验收,成为集医疗、保健、早期综合发展、教学、科研、康复为一体的儿童健康中心,为我省规范优化儿童保健服务提供样板。

    针对你们的建议,我委将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部署,积极推进我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

   一是制定有利于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包括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相关技术规范及实施方案等,规范有序推进我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

    二是建立部门之间有效的协作机制,促进卫生计生、教育、环保、民政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规范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促进服务专业化,流程科学化,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儿童早期发展工作。探索以儿童为中心、以父母为中心、以家庭为中心、以社区为中心,形式多样的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模式。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载体向社会和家庭,宣传实用、易懂的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知识。

    衷心感谢你们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朱淑芳

    联 系 人:林明锋

    联系电话:0591-87852602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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