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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84和159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5-03-18 16:34

闽卫督函〔2015〕9号

答复类别:A类

 

 

省教育厅:

   《关于要求筹建宁德卫生职业学院的建议》(第1584号)和《关于组建宁德卫生职业学院发展宁德市高等医学教育的建议》(第1591号)收悉。现将我委的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鉴于目前我省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总体数量不足、学历层次不高,在具备条件的前提下,我委将大力支持在闽东卫生学校的基础上,筹建宁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校是否符合医学院校设置规划及师资、办学场所、设备、实训基地等学校筹建条件,建议以省政府和贵厅意见为准。

 

 

    领导署名:朱淑芳

    联 系 人:罗瑜艳 梁爽

    联系电话:0591-87850640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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