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69岁的高血压患者高大爷,像往常一样来到福建省立医院心血管内科医药联合门诊开药。
结算时,他发现,同样的药品种类、同样的数量、同样的规格,药费却比往常省了72.34元。
原来,福建全面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4+7”)今天正式落地了,全省患者可以用上价格更低的25种中选药品了。高大爷幸运地成为了新政的“首方”人。
前不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全面落实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全面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根据部署,6月1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开始采购相关药品(25个品种)。这25个中选药品当中,有22个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另外3个为原研药,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
此次,为高大爷省钱的中选药品是阿托伐他汀钙,他每两周就要开两盒。政策落地前,他用的是85.54元两盒的进口药,政策落地后他只需要花费13.2元就能用上两盒药效一致的中选替代药。
“我一个月需要用4盒,这样一来,就可以省140多元。”在诊室内,高大爷笑着向在一旁指导工作的省医保局副局长梁步腾、省卫健委副巡视员杨闽红、省卫健委医政处相关负责同志、省医保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说道。
福建省立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医师陈慧介绍,高大爷使用的中选仿制药品,已通过一致性评价,在质量和疗效方面是有保证的,患者完全可以放心使用。
那为什么中选药价可以这么低呢?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带量采购给了企业确定的采购预期,可以大幅压缩营销费用;二是规模效应降低了单位生产成本;三是及时结算还款降低了企业资金成本;四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可以与原研药同质量竞争,竞争促进降价。
省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根据早前试点,试点地区肿瘤、乙肝、高血压、精神病等重大疾病患者获得了质优价廉的药品,医疗费用显著下降。接下来将全力确保中选药品供应的及时和稳定。
(医政管理处)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网站标识码:3500000039闽ICP备19026269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138号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邮编:350003总访问量:
主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处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