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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全面推进政府会计制度

来源:委财务处 发布时间 : 2018-11-05 16:22

  根据国务院要求,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会计报表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财政部自2015年起陆续印发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以及高校、科学事业单位、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不同行业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等文件,要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政府会计制度。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文件精神,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省卫生健康委结合我省卫生健康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福建省卫生健康行业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资深财会专家、经济管理领军人才等组成的全省卫生健康单位政府会计改革工作专家组,指导和督促全省1900多家卫生健康单位实施政府会计改革。并要求各地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到位。

 

  二、广泛宣传,组织专题培训

  积极采取各种方式,深入宣传政府会计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基本精神,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分层次组织专题培训,分别于6月底和10月初针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举办了三期师资培训,约600人参训。各地市于11月陆续举办培训班,各单位相应组织人员,通过集中培训、网络教育、自学研讨等方式进行培训。做到培训“全覆盖”,确保所有财务、审计及相关人员理解《政府会计制度》出台背景、制定原则、重点难点和主要变化,全面掌握各项规定并能够熟练操作运用。

 

  三、夯实基础,落实配套措施

  积极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准备,选择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各2家,开展政府会计改革试点运行。同时并行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和政府会计制度。并要求各单位于12底前清查核实相关资产负债,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更新调试等,为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新制度提供详实可靠的数据支持。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及行业补充规定要求,明确全省统一的科目明细账及辅助账设置,拟于11月底印发执行,为新旧制度衔接奠定坚实工作基础。

 

(委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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