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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出台方案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

来源:闽东日报 发布时间 : 2018-12-20 08:09

  闽东日报讯(记者 陈薇) 宁德市近日出台《宁德市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社会管理工作。医保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精神障碍患者在医保政策上实行倾斜优惠政策,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大病保险范围,逐步将符合规定的心理治疗、康复等非药物治疗纳入医保范畴。对于因医保统筹地区没有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而转诊到异地就医的患者,医保报销比例按照参保地政策执行。逐步建立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技术指导为前提、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家庭为依托的精神障碍和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模式。

  完善精神卫生体系建设,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通过“政策引导、资源整合、填补空白”等形式均衡全市精神卫生资源分布。力争到2020年,全市精神科床位达到每万人口5.64张。 各地要将抑郁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常见精神障碍作为工作重点,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抑郁症患者提供随访服务。

  着力加强精神卫生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各地要建立健全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合理配置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按照每张精神科床位配备0.4名执业(助理)医生、0.4名护士的标准配备精神科医护人员。推动和支持康复师、社会工作志愿者积极参与精神卫生服务工作,探索并逐步推广康复师、社会工作师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的工作模式。

  宁德市将从加强政府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经费投入、促进持续发展,加强科学研究、提高防治水平,加强督促指导、定期开展评估等五个方面对规划实施予以保障。

(《闽东日报》12月20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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