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促进民营医疗机构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监督,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日前,我省卫生监督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一批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活动。
本次活动要求民营医疗机构的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书面授权的主要负责人(院长)在自愿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并签署《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并将签署的《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在院内以及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准则、规范诊疗、人员准入、母婴保健、放射防护、院感防控、医疗广告、诚信经营、契约精神、主体责任等。据统计,首批参加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活动的医疗机构有450家,其中民营医院365家、医疗服务新业态机构85家。
(省卫生计生监督所 黄尚辉)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网站标识码:3500000039闽ICP备19026269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138号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邮编:350003总访问量:
主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处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