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寻找“我最喜爱的妈妈小屋”活动的通知》(闽卫办指导函〔2018〕31号)要求,省卫生计生委指导处与省总工会女职工部组成联合评审组,邀请省妇幼保健院母乳喂养专家参与,于7月初对各地推荐的50家“我最喜爱的妈妈小屋”进行了评审。评审采用资料审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经评审,初步选出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等32个单位的母婴设施为2018年“我最喜爱的妈妈小屋”。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7月26日至8月2日,公示期间反映情况请致电0591-87761106。
附:2018年“我最喜爱的妈妈小屋”名单
省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
2018年7月25日
2018年“我最喜爱的妈妈小屋”名单
一、福州市(5家)
1. 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3. 福州地铁南门兜地铁站;
4. 福兴妇产医院;
5.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二、厦门市(6家)
1. 厦门市儿童医院;
2. 厦门中闽百汇商场(世贸店);
3. 厦门机场;
4.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5. 厦门保沣实业有限公司;
6. 厦门市同安区妇幼保健院。
三、莆田市(3家)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涵江分公司;
2. 福建省仙游县医院;
3. 百威英博雪津啤酒有限公司。
四、三明市(3家)
1. 三明市第一医院;
2.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服务中心;
3. 国网将乐县供电公司。
五、泉州市(6家)
1. 泉州市儿童医院;
2. 晋江火车站;
3. 晋江市五店市传统街;
4.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5. 石狮市妇幼保健院;
6. 国网泉州供电公司。
六、漳州市(2家)
1. 漳州市医院;
2. 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七、龙岩市(2家)
1.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客运站;
2. 武平县妇幼保健院。
八、南平市(3家)
1. 元翔(武夷山)机场有限公司;
2.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南平管理分公司;
3.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
九、宁德市(1家)
宁德市医院。
十、省直单位(1家)
兴业银行总行客户服务中心。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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