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国中医药人教发〔2018〕12号)、《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岐黄学者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18〕96号),为按时上报,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申报的12名临床型歧黄学者遴选资格和有关情况先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后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审定。公示期为2018年7月10日—7月1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处提出,时间以寄发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内容和事实依据。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注明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注明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省卫生计生委中医处林颖欣
联系电话:0591-8782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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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处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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