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实施“十三五”专项规划和服务体系规划
(一)编制完成和启动实施两个规划。组织实施《福建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福建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对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建立规划执行情况定期报告、评估等制度。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终期评估,完成“十三五”卫生计生重大课题研究和重点课题调研报告汇编工作。
(二)加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各地制定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加快发展医疗机构床位,争取完成全省医疗机构床位新增目标。
二、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精心编报“十三五”项目库。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强化项目设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建立、完善“十三五”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储备库,做好与省发改委项目库的对接,及时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十三五”规划卫生计生项目的储备、申报、动态调整等工作。积极做好项目实施准备工作,确保中央投资一下达,即能开工建设,形成新的工作量,既能有效拉动经济增长,也能早日改善机构服务条件。
(二)加强项目动态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和培训指导力度,督促各地加快项目建设进展。建立月报制度,每月收集、统计省属重大项目、省重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及健康养老服务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加强对历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建项目的督导检查。按照国务院及省行动计划的要求,做好重点工作及由我委分级管理的省属卫生重大项目、省重点项目的督促、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三)扎实做好项目跟踪落实。协调省发改委落实2016年我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继续配合省发改委组织实施2016年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继续争取国家发改委新兴产业工程包中“医疗健康信息共享”试点项目;跟踪、落实世界银行“以结果为导向的规划型贷款”项目;继续做好农工党中央支持我省卫生项目的协商、对接工作,积极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莆田试点)”等帮扶项目。
三、强化大型医用设备管理
(一)强化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监管。组织好每季度一次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专家评审会,及时发放配置许可证。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对各地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积极引导医疗机构按照功能定位合理配置适宜的医疗设备。组织对全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使用情况进行摸底,为“十三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依据。
(二)探索推进国产医疗设备发展应用。积极响应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的《推进国产医疗设备应用发展2015工作计划》,组织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做好县域影像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制定我省引导卫生计生机构装备国产设备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督促各地优先采购国产设备。
四、加强卫生计生统计分析,发挥统计决策支持作用
做好卫生统计年报、季报、月报等常规报表报送工作,加强对数据报送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审核,建立报表报送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逐步完善卫生人力信息库和医用设备数据库,强化住院病案首页报表上报管理。加强人口死亡信息登记工作,推进信息登记全省全覆盖,加强对各地登记报告落实情况的指导督查,提高生命统计质量。开展综合卫生统计数据挖掘与分析应用,充分利用数据指导和支持卫生决策和医改。举办卫生计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和生命统计相关人员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
五、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学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增素质,外树形象;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不断推进全行业作风建设;组织开展规划信息业务综合和专项培训,切实提高规划信息部门干部统筹工作能力和水平。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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