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国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的解读
近日,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医保办联合印发了《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国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使社会公众更全面了解本《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
病毒性肝炎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病毒性肝炎主要包括经消化道传播的甲型肝炎、戊型肝炎和经血液、母婴和性传播的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等。近年来,为控制病毒性肝炎流行,我省实施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综合防控策略,病毒性肝炎的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但是,病毒性肝炎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我省仍为乙型病毒性肝炎高流行区,长期积累的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及表面抗原携带者基数较大,孕产妇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约10%,乙型肝炎病毒水平传播风险仍然严峻,急性病毒性肝炎时有发生,甲型、戊型肝炎仍有暴发风险,吸毒人群中注射吸毒和共用注射器仍占一定比例,目前缺乏有效的丙型肝炎疫苗,丙型肝炎感染的风险依然存在,病毒性肝炎的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
为贯彻落实国家要求,进一步加强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快推进健康福建建设,根据《中国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2017-2020年)》,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编制形成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
(一)立足实际设置工作目标
《中国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2017-2020年)》是我们国家首个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其工作目标的设置贴合实际,科学合理。因此,我省在《实施方案》中既根据国家规划要求,也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我省的主要工作目标。
(二)加强合作明确部门职责
《实施方案》在病毒性肝炎防控的主要措施中,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合作,这对于共同做好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梳理了近年来我省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的成效,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明确了工作总目标和主要指标,提出了病毒性肝炎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疫苗接种。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儿童甲型肝炎和乙型肝炎疫苗接种管理,积极探索成人病毒性肝炎疫苗接种策略,筑牢病毒性肝炎的免疫屏障。
(二)实施综合防控。强化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医源性感染管理,加强血站血液乙型肝炎病毒和丙型肝炎病毒筛查,全面落实预防乙型肝炎母婴传播,持续减少经饮食饮水传播甲型肝炎和戊型肝炎,加强传播病毒性肝炎重点人群防控,综合防控危险因素,减少疾病传播。
(三)强化疫情监测和处置。各地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加强病毒性肝炎病例报告和疫情监测,定期分析疫情数据,掌握和研判疫情现状、危险因素及流行趋势,及时核实疑似暴发或聚集性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优化检测策略。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完善检测策略,明确重点检测对象,稳步扩大检测覆盖面。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应具备病毒性肝炎相关抗原、抗体检测能力,确保全省以县(区)为单位可开展病毒性肝炎确诊检测工作。
(五)规范治疗管理。各地医疗机构要加强病毒性肝炎的规范化诊疗,持续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加强与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信息沟通,追踪患者的治疗效果。积极推进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工作,探索慢性病毒性肝炎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加强中西医结合诊疗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医临床诊疗方案,提高病毒性肝炎患者的治疗效果。
(六)做好医疗保障。各部门要密切合作,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病毒性肝炎药品采购管理及供应保障。要认真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确保病毒性肝炎患者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切实减轻贫困病毒性肝炎患者的医疗负担。
(七)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利用“世界肝炎日等重要时点,针对大众人群、重点人群、患者等不同人群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依法加强对病毒性肝炎感染者的隐私和权益保护,要加强对病毒性肝炎感染者的爱心帮扶和情感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治病毒性肝炎的良好氛围,努力消除歧视。
四、《实施方案》的落实
为保障《实施方案》目标的实现,从组织保障、队伍建设、科研合作等方面,提出保障《实施方案》落实的措施,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订工作计划,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评估。省卫生计生委将联合有关部门于2020年开展方案实施情况的终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