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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报送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25-01-15 18:00

闽卫综函〔2025〕36号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报送《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请审核。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有关情况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更好以公开促落实、促服务、促法治,助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公开。对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本委文件194件,公开率和及时率均为100%。二是做好重点信息发布。网站、“健康福建”开设“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关于健康中国论述摘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纪学习教育”等专栏,网站发布信息7875条,“健康福建”微信微博推送信息3176条。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导读。坚持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规范性文件100%做到两种以上形式的解读。发布政策解读37篇,其中文字解读18篇、图片解读18篇、视频解读1篇。开展在线访谈23期,围绕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等工作进行解读。丰富“政策问答库”内容,结合公开政策性文件,全年发布问答43条。通过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主任信箱”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办理诉求件9896件,及时回复率100%。开展网上调查、意见征集12期,收集群众反馈意见。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秉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于已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查询路径。对于咨询类信息,告知咨询方式。全年受理申请63件,涉及政策法规、食品安全等,依法进行答复62件,其余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归集展示。细化文件分类,按效力级别、主题、年份等不同维度展示。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梳理形成文件目录清单。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清理2件。二是落实信息审查。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三是强化网站监测。未出现表述错误、站点无法访问等问题。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健康福建”微信公众号设立办事服务、科普视频和互动交流,连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提供便民服务。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全省统一的诊所诊疗服务与监测预警一体化平台——“福建省诊所诊疗监督系统”(“闽诊通”)应用,已上线诊所、小型医疗机构13392家,累计处方量599.42万张。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104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79项,办结业务1028件。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督查激励。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委机关绩效考核管理,促进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举办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新闻宣传与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信息网络安全技术培训,2支代表队在第五届全国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三是抓好安全保障。落实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日巡查、月检查、季通报制度,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2

4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1

2

0

0

0

0

6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

0

0

0

0

0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2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26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2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1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9

0

0

0

0

0

9

(七)总计

60

2

0

0

0

0

6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信息公开解读还不够通俗易懂、贴近群众,公开实效有待提升。2025年将从两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聚焦群众、企业等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以公开促服务、以服务强公开,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可度。二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健全部门公开责任制,加强日常监测、问题反馈,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人员能力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省卫健委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