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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成立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新发残疾工程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24-12-03 15:50

闽卫医政函〔2024〕1894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武警福建省总队医院:
  为贯彻落实《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百万新发残疾工程综合方案》(国卫医函〔2021〕113号),持续推进脑卒中防治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完善脑卒中防治工作组织管理体系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3〕380号)、《医疗机构卒中中心建设管理技术指导工作规程(试行)》(国卫医政医疗便函〔2024〕11号)有关要求,我委决定成立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新发残疾工程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减残工程专家委员会,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现将专家委员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做好专家组织管理,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减残工程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在福建省卫健委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百万减残工程专家委员会领导下,组织修订省级脑卒中防治指南、卒中中心建设管理和卒中急救地图建设管理相关指南、规范等;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学术交流、技术推广和科普宣教;开展省级脑卒中防治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和相关工作情况评估指导;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推进脑卒中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全省脑卒中防治管理工作提出专家意见建议;承担福建省卫健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百万减残工程专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减残工程专家委员会专家聘期3年,我委将结合工作需要,适时对专家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我委2019年8月29日成立的原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以下简称脑防委)、脑卒中防治工程专家组和脑防委办公室(以下简称脑防办)等内设机构同时撤销,不再以脑防委及其内设机构、专家组名义开展工作。原脑防委、脑防办名义印发的文件同时废止。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减残工程专家委员会对原脑防委、脑防办承担的有关工作以及运行的信息系统、网络媒体平台等进行梳理,并进行必要调整,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附件:1.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减残工程专家委员会名单
     2.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减残工程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
     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减残工程专家委员会相关信息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