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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发布时间 : 2024-08-05 11:25

闽疾控局监督函〔2024〕54号

各设区市疾控局、教育局、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疾控局、社会事业局,省疾控中心,省卫生健康监督所:
  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182号,可在国家疾控局官网政务公开栏目下载)要求,请各地认真开展辖区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的采光照明监督抽检工作。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疾控局于11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内网邮箱(邮件标题备注公共卫生科收)或刻录光盘报送至省卫生健康监督所,省卫生健康监督所于11月10日前将汇总结果报送省疾控局综合监督处。
  省疾控局联系电话:0591-87273132
  省教育厅联系电话:0591-87091630
  省卫健委联系电话:0591-87761106
  省卫生健康监督所联系电话:0591-87616499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