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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310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22-06-23 16:01

闽卫督函〔2022〕165号

答复类别:B类

李百玲委员:
  《关于推进养老托育“1+1”服务模式,打造老龄友好社区的建议》(202231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发展以普惠托育为主,其他托育模式相补充的托育体系。经过两年的努力,全省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66015个,其中普惠性托位12151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的需求。
  (一)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自2020年起,我省连续3年将普惠托育服务建设作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20年、2021年分别结算下达1950万元、2600万元,建设省级普惠托育试点机构50个,建成高标准普惠托位5000个。各地连续2年也将普惠托位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参照省级做法,建设一批市县级普惠托育园。2022年,省委省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安排15000万元,计划建成200家托育机构,15000个普惠性托位,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托位的需求。
  (二)支持开展儿童早期发展项目。2021年,省级财政安排计生协会生育关怀行动及基层计生协会建设专项资金1915万元,用于开展科学育儿知识讲座、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辅导、完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阵地、建设项目师资队伍、做好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工作等。
  (三)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印发《福建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福建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试行)》,督促托育机构建立人员培训、职级评定等制度,定期接受县级以上卫健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职业道德和心理健康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
  近年来,省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托育服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立足本职,积极作为,努力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
  (一)抓好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要求,指导各地开展婴幼儿普惠托位建设,重点把控选点、进度、质量、培训、登记备案等环节,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切实把为民办实事办好,不断提高普惠托位的供给。
  (二)完善养老托育“1+1”整体解决方案。会同省发改委制定出台我省养老托育“1+1”整体解决方案,把社区托育服务作为提升民生幸福感的基础工程,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推动社区居家养老和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积极推动社区护理站建设,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为主,兼顾日常生活照料的医养结合服务。
  (三)强化行业监督。年内,对全省从事托育服务行业进行一次认真的排查,依据省卫健委制定的《福建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福建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认真组织托育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对一些不合格的机构进行规范引导,督促其整改,并组织备案,对整改后还不能符合条件的机构坚决予以取缔,形成良好的竞争环境,推动托育行业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黄如欣
  联 系 人:李加华
  联系电话:0591-87761106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