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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2022年“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22-06-22 10:22

闽卫老龄函〔2022〕867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决策部署,结合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安排,增强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关于深入开展2022年“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2〕9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智慧助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聚焦疫情防控中老年人的现实需求
  各地在实施“智慧助老”行动中,要进一步聚焦疫情防控形势下,老年人在生活消费、出行、就医、办事等场景中遇到的智能技术运用困难,重点围绕运用智能手机查询和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接收防控信息、采购生活物资、预约挂号、查询交通信息、紧急求助、防止电信诈骗等环节,通过组织开展面对面讲座、手把手教学、老年人之间“传帮带”、家庭成员帮助以及线上课堂等多种方式,切实帮助老年人提升智能技术运用能力,推动解决老年人在疫情防控中遇到的困难。
  二、结合当前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在实施“智慧助老”行动中,要与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结合起来,督促2021年被命名、正在创建和今后拟创建的社区通过多种渠道,为老年人使用电脑、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智能产品和智能技术提供培训和帮助,2022年开展相关培训不得少于2次。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制度时,要加大智能手机使用培训。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结合起来,为老年人出示“健康码”“行程码”、自助打印检验检查报告、自助交费、网上预约挂号等提供专人指导服务。各地、各单位要利用全国敬老月、全国志愿者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智慧助老”行动,把活动送到老年人的周边、家边、身边。
  三、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
  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在2021年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智慧助老”公益行动,将在石家庄、福州、厦门等14个城市,通过招募老年骨干志愿者、组建志愿服务队等方式开展培训活动。全国老龄办将在全国开展“蓝马甲公益行动”,通过线下开展2000场“智慧助老”课堂和20000场(次)志愿驻点服务,并结合线上开通以智能手机运用和反诈为主要内容的宣讲课堂等多种形式,帮助老年人提高智能手机操作技能,提升老年人反诈防骗意识。各地要做好工作对接,协助组织开展公益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四、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工作
  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依托传统媒介以及新媒体平台,通过发起话题讨论、开设线上教程、征集优秀视频等方式,广泛宣传“智慧助老”活动,动员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志愿者、老年人等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的强大合力,不断扩大“智慧助老”行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老龄办工作职能,加强组织协调,将实施“智慧助老”行动作为本地区老龄工作重要内容,强化与老龄委成员单位间的协调合作和资源整合,共同组织开展“智慧助老”活动,完善为老服务有关政策措施,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推动“智慧助老”行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促进社会效益最大化。各地、各单位在组织开展线下活动时,要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活动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
  今年,省卫健委将对“智慧助老”行动实施三年来的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各地要做好总结评估工作,积极总结经验,认真查找不足,探索建立“智慧助老”常态化、长效性工作机制,推动“智慧助老”行动可持续开展。在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送省卫健委。
  联系人:省卫健委老龄处 周爽,联系电话:0591-87860912,邮箱:
fjwjwlljkc@126.com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