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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21-10-18 16:30

闽卫医政函〔2021〕731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我省实施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卫健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系统施策、综合监管,持续纠治医疗领域的不正之风。各级卫健部门与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行风管理队伍,配齐本单位行风专(兼)职工作人员,医院本级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行风管理职责。
  二、完善管理体系,增强治理能力
  充分发挥各地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会工作机制,优化卫健部门协调管理机制,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形成纠风合力。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以开展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为载体,将医疗机构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工作与开展大型医院巡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学检查等工作相结合,建立完善惩防并举监督机制,推动建立遏制 “红包”与回扣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和医疗卫生发展环境。
  三、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抓好从业人员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学习宣传贯彻,做到人人掌握、人人践行,把行风教育成效转化为自觉行为,筑牢“底线”“红线”意识,增强廉洁从医自觉性。加强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宣传,以正向引导和宣传教育为重点,挖掘树立先进典型作为样本医院,通过典型带动、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廉洁从业专项行动,提升管理水平。
  四、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
  强化指导监督,将“红包”、回扣行风问题纳入医疗机构纪检监察部门日常监督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按照省委“1+X”监督机制的要求,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向纪委监委移送,严肃查处、严肃问责。
  五、明确职责,完成整治任务
  2021-2024年,各地卫健委要集中开展医疗机构廉洁从业行动计划专项行动,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指导检查,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各设区市卫健委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从2021年10月开始每季度末月5日前(3、6、9、12月)将工作进度量化表(附件)报送省卫健委医政管理处邮箱,并于每年1月5日内上报工作方案与工作总结。
  联系人:蔡和超,电话:0591-87849057,邮箱:
fjwjwyzc2@fujian.gov.cn
  附件:2021-2024年医疗机构廉洁从业行动计划进展季度表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