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省卫健委文件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确定首批全省中医药文化教育试点学校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21-09-20 15:23

闽卫中医函〔2021〕674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建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科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丰富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形式”的要求,省卫健委、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医药文化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卫中医函〔2021〕310 号)(下称《试点通知》)。经各地摸底推荐、省级研究审核,确定永泰县洋中小学等23所学校为首批“全省中医药文化教育试点学校”(见附件),试点工作开展时间为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
  请各地按照《试点通知》要求,不断加大指导和支持保障力度,切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首批全省中医药文化教育试点学校名单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