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医政函〔2019〕639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计局,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第一、第二医院:
为推动落实老区苏区健康扶贫工作,实现省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无三级医院老区苏区县全覆盖。经研究,决定对《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2020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18〕887号)有关2020年省内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任务(“千名医务人员下乡”)进行部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对口支援关系及选派任务
福州:福州市第二医院支援长乐区医院(2人)、福州市中医院对口支援闽侯县人民医院(2人)、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支援连江县医院(3人)、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支援罗源县医院(2人)、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支援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2人)
漳州:漳州市医院支援长泰县医院(6人)
泉州: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支援泉港区医院(3人)
龙岩: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支援连城县医院(3人)
共新增选派人数23人,对应增补至闽卫医政函〔2018〕887号文派驻名额中。
二、新增对口支援关系
泉州: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支援惠安县医院
三明:三明市第一医院支援将乐县总医院
莆田:莆田市第一医院支援秀屿区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支援涵江区医院
每所医院选派人数应不少于3人,选派人数应在闽卫医政函〔2018〕887号文选派任务中调剂,保证各支援医院原派驻名额总量不变。
三、删减对口支援任务
取消福清市第二医院(2人)、福清市中医院(2人)、连江县医院(2人)、连江县中医院(2人)、闽侯县人民医院(2人)、邵武市妇幼保健院(2人)、福安市医院(2人)、福安市中医院(2人)、浦城县中医院(3人)对口支援辖区内乡镇卫生院选派名额。将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支援辖区内乡镇卫生院派驻名额由10人减少至6人。
共删减选派人数23人,对应从闽卫医政函〔2018〕887号文派驻名额中扣除。
四、其他说明
(一)调整后,2020年省内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任务仍为1000名,其中:47所省市三级医院选派539名医务人员到102所县级医院开展驻点支援工作,96所县市级医院选派461名医务人员到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开展驻点支援工作,受援医院覆盖所有扶贫开发重点县和无三级医院的老区苏区县。
(二)有关选派条件、派驻时间、支援内容、专项资金管理及支援信息填报等相关工作要求,按《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2020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18〕887号)执行。
(三)省卫健委明确的城乡对口支援任务为省级行政指令任务,但并非城乡对口支援唯一渠道。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单位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省级任务的基础上,另行统筹辖区内对口支援任务。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网站标识码:3500000039闽ICP备19026269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138号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邮编:350003总访问量:
主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处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