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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确定厦门长庚医院医院等级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19-08-14 15:54

闽卫医政函〔2019〕576号

厦门市卫健委:
  《关于开展厦门长庚医院等级评审的请示》(厦卫医政〔2018〕483号)收悉。
  根据原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省卫健委组织专家对厦门长庚医院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审议。根据专家组的评审结论建议及公示结果,经研究,确定厦门长庚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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