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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2019203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19-05-13 10:39

闽卫督函〔2019〕122号

答复类型:B类

陈江委员:
  《关于加强民营口腔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的建议》(2019203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民营口腔医疗机构得到长足发展,对缓解口腔诊疗领域供需矛盾、满足居民多样化健康需求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随着民营口腔医疗机构数量的快速增长、医疗技术的不断更新,各种因虚假广告诱导消费、院感消毒和质量管理把关不严等问题导致的风险隐患也不断增加,医疗监管面临着新的挑战。结合您所提建议,下一步,省卫健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医疗广告监管。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福建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等要求,切实履行医疗广告审查职责,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整治违法医疗广告。一是规范医疗广告审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审批部门严格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要求,对申请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形式、范围等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超范围宣传、扩大疗效宣传等行为。同时规范现场勘查,对符合设置条件的医疗机构依法发放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按要求抄送市场监管部门,从源头上规范医疗机构广告发布。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启动2019年医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将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并纳入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移交违法医疗广告涉案线索,对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实行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扣分管理等处理,并以此作为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的依据。三是发挥联席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管、通信发展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强化部门合作,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执法联动、联合办案等长效机制,不断增强监管合力,净化我省医疗广告市场秩序。
  二、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意识,引导民营医疗机构依法规范执业,推动民营医疗市场健康发展。二是强化监督执法,通过推进专业化、精细化执法,集中执法力量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2018年,在全省范围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清理整顿民营医疗机构在人员和机构执业资质、文书管理和技术审批、药品和器械监管、临床用血和传染病防控、医疗广告发布、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起到了较好的成效。下一步,将结合医疗乱象整治工作要求,对乱象问题较为集中的口腔、整形美容、皮肤病性病等民营医疗机构加强监督检查。三是落实惩处退出机制,将监督检查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社会资本办医优惠政策落实等相挂钩,对违纪违规的医疗机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三、鼓励行业协作发展。支持、鼓励公立医院对口支援社会资本办医,通过行业协会、专科联盟等方式加强交流合作,促进口腔诊疗专业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省口腔医疗质控中心的作用,加强对民营口腔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控制,提高口腔医疗水平,确保口腔医疗安全。
  请您继续关心支持卫生健康工作!
  领导署名:柳红
  联 系 人:黄敏
  联系电话:0591-87849057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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