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督函〔2019〕65号
答复类别:B类
省民政厅:
《关于发挥省内产业链优势,抢占老年产业蓝海市场的建议》(20191270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
将老年人医疗健康养老服务纳入全省卫生事业总体规划,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38号)和《福建省2018-2020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充分发挥莆籍医疗资源占全国民办医疗机构80%的庞大资源优势,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开办具有医疗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老年医院、老年康复医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健康管理中心等医养结合机构。对于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可按照有关规定同等享受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陆续出台《福建省加快推进社会资本办医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细化财税和电水气等各个层面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办医的政策,有效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健康养老产业。
二、加快推进“互联网+健康服务”建设
根据《福建省“十三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我省不断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应用,提升智能健康管理设备供给能力,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推动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等产品及设备,实现老年健康状态信息的动态监测,实现在线即时管理和预警。推动企业和健康养老机构充分运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创新发展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养老、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生活照护、养老机构信息化服务等健康养老服务模式。下一步,我省还将建立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护理机构等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在“互联网+”的助力下,初步实现居民在家中通过网络完成健康咨询,寻找合适的医生、护士,为群众提供自我健康管理、老年护理、长期照护等服务。
三、大力推进健康与养老工程项目
在全省策划和生成一批健康养老工程项目,并推动落地。建立医养服务建设项目清单,重点跟踪200张床位以上的项目,促进项目稳步推进,尽快发挥效用,促进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同时,引进台湾健康养老服务理念,吸引台资医疗机构落地我省,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领域投资。
领导署名:方少雄
联 系 人:周爽
联系电话:87843045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网站标识码:3500000039闽ICP备19026269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138号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邮编:350003总访问量:
主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处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