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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烧伤治疗质量控制中心调整组成人员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19-03-08 10:36

闽卫医政函〔2019〕162号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关于申请调整福建省烧伤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的请示》(协院医〔2019〕2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福建省烧伤治疗质量控制中心调整组成人员。
  请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考核办法(试行)》,加强对挂靠你院的省级质控中心日常管理和工作支持。省烧伤治疗质控中心要继续积极开展质控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质控中心建设,加强团结协作,进一步提高我省烧伤诊疗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附件:福建省烧伤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调整名单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