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医政函〔2019〕162号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关于申请调整福建省烧伤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的请示》(协院医〔2019〕2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福建省烧伤治疗质量控制中心调整组成人员。
请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考核办法(试行)》,加强对挂靠你院的省级质控中心日常管理和工作支持。省烧伤治疗质控中心要继续积极开展质控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质控中心建设,加强团结协作,进一步提高我省烧伤诊疗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附件:福建省烧伤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调整名单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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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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