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医政函〔2019〕73号
泉州市卫健委:
《泉州市卫计委关于转报确认安溪县中医院申请创建三级中医医院的请示》(泉卫计中医〔2018〕2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的通知》(闽政办〔2017〕61号)精神,结合《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医药发展规划(2012-2015-2020年)的通知》(泉政文〔2012〕59号),安溪县常住人口规模、医疗机构布局及安溪县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等情况,同意认定安溪县中医院为三级中医院。
请督促安溪县中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网站标识码:3500000039闽ICP备19026269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138号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邮编:350003总访问量:
主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处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