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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三级中医医院评价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18-12-28 15:12

闽卫中医函〔2018〕1043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福建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院评审评价的规定以及2018年省属公立中医医院院长绩效考核的要求,经研究,定于2019年1月上、中旬开展2018年三级中医医院评价(工作安排详见附件)。
  年度评价是等级评审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单位按照《福建省2018年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院评价标准》(闽卫中医函〔2018〕909号)认真做好相关准备,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
  附件:2018年三级中医医院评价工作安排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