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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认定福清市妇幼保健院为三级妇幼保健院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18-12-25 10:52

闽卫医政函〔2018〕1040号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确认福清市妇幼保健院为三级妇幼保健院的请示》(榕卫妇幼〔2018〕7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的通知》(闽政办〔2017〕61号)精神,结合福清市常住人口规模、医疗机构布局及福清市妇幼保健院医疗服务能力等情况,同意认定福清市妇幼保健院为三级妇幼保健院。
  请督促福清市妇幼保健院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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