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医政函〔2018〕970号
厦门市卫生计生委:
经省卫健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依托厦门市仙岳医院建设省医疗“创双高”项目中省精神医学中心建设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如期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制定建设方案。请组织厦门市仙岳医院,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创双高”建设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4号)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省精神医学中心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并于2018年12月15日前经逐级审核后,报省卫健委审定。
二、保障项目建设经费。2016年省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医疗“创双高”建设方案》,该项目建设资金概算为2000万。请参照省级财政项目资金补助比例,协调厦门市财政局按照财政和医院各承担50%比例分担项目建设经费,省级财政不予补助。
三、加强项目监督指导。在项目建设周期内(2018-2020年),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与评估,每年至少对项目建设考核一次,考核内容包括建设目标和任务执行情况、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及实施效果等,并于每年1月30日前向省卫健委提交项目建设年度考评报告。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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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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