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 2022-01-17 17:30
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布了《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闽政〔2022〕1号),以下简称新“两纲”。现对编制新“两纲”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妇女儿童事业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儿童工作关系千家万户,关系国家和民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在福建工作期间,亲自谋划制定2001-2010年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出席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带头资助贫困儿童完成学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统筹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
省委省政府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高度关心重视新时代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先后制定实施了三个周期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保障妇女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为了科学规划未来十年妇女儿童发展新目标新任务,助力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依据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及《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第四个周期“两纲”)。
二、主要内容
新“两纲”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主线贯穿全篇。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工作部署,锚定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目标,科学设置新“两纲”总体框架、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新“妇纲”和“儿纲”均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四个部分;与上周期“两纲”相比,新“两纲”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特色和亮点。其中,新“妇纲”共设置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提出81项主要目标和103项策略措施,对比上周期纲要,增设1个“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新“儿纲”共设置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提出74项主要目标和94项策略措施,对比上周期纲要,增设“儿童与家庭”“儿童与安全”2个领域。
同时,新“两纲”体现了“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做好规划衔接。做好与国家新“两纲”、我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各类专项规划衔接,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二是注重前瞻性、操作性、可及性。新“两纲”设立了14项指标优于国家新“两纲”量化标准,对10项国家新“两纲”中没有量化要求的指标,也明确了量化标准。同时,对妇女和家庭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发挥妇女在发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注重强化需求导向。新“两纲”首次提出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支持创建妇女、儿童友好城市(社区);落实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措施,提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低于4.5个,学前教育毛入园率稳定在99%以上;针对各方关注的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提出要有50%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这些,将有利于增强广大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组织实施
新“两纲”提出六项保障措施: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新“两纲”的组织实施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两纲实施情况开展督查。健全报告制度,责任单位每年向同级妇儿工委报告两纲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下级妇儿工委每年向上一级妇儿工委报告本地区两纲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议事协调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妇儿工委全体会议等,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务。三是落实工作责任。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负责新“两纲”实施工作。各级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承担新“两纲”相关目标任务落实工作。四是加强能力建设。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两纲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加强各级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设,促进机构职能优化高效。五是加大经费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将实施纲要所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源,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就,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编制和实施“新两纲”的重大意义,努力营造有利于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相关链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和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