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欢迎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红十字会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 2021-05-20 15:14
  一、背景依据
  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战略部署制定《“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6年10月25日印发并实施。为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制定《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
  2017年5月28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提出实施健康福建五大工程。其中,“健康促进工程”明确要求普及应急救护技能,加大政府购买应急救护服务力度,建立专业化应急救护技能培训队伍。到2030年,全省公共场所每万人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备率达到1—2台。2020年1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健康福建行动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自然环境的变化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心脑血管疾病、各种意外伤害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等,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我省地处海峡西岸,是台风、洪涝等灾害多发地。近年来,各类灾害事故不断发生,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危及生命健康。
  二、目标任务
  到2022年,辖区内取得群众性应急救护证书人数占总人口比例不少于1%,到2030年不少于3%;接受红十字救护员持证公益培训的中小学教职人员师生比例不少于1∶50。到2025年,全省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增加10个,景区红十字救护站、“红十字博爱驿站”建设持续推进,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应急救护一体机、AED等救护设施不断完善。
  三、工作进展
  目前,每年全省取得救护员证书人数5万人左右,普及培训超过50万人次,在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不够,群众急救知识普及率相对偏低。我省公众应急救护培训普及率与《“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健康福建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急需全面普及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深入开展应急救护持证培训活动,增强全社会应急救护能力。
  四、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从六个方面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一)持续推进应急救护普及活动。将应急救护培训融入学校相关学科教学与教育活动、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推进交通运输、矿山、建筑、电力等行业应急救护培训普及行动,推进应急救护宣传进机关活动。
  (二)积极推动应急救护服务阵地建设。推广在机场、客运车站码头、地铁站、市民服务中心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配置红十字救护一体机、AED,因地制宜建设景区红十字救护站、博爱校医室、社区红十字服务站。
  (三)规范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伍管理服务。完善应急救护培训教学机制,培养稳定师资队伍。健全师资培训档案,规范师资注册管理。推广救护培训取证与志愿服务注册相结合。加强应急救护实战演练。
  (四)加强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需求为导向,优化培训课程设置,丰富培训内容。推动应急救护培训国际认证课程,提升国际化水平。规范培训教学管理,加强监督指导,提升培训质量。
  (五)加快应急救护信息化进程。将应急救护工作纳入“数字红会”“网上红会”内容,推进“线上+线下”培训模式,积极探索、有效利用“互联网+”“虚拟现实(VR)”等技术,试点建立救护员定位呼叫、适时响应机制。
  (六)建立应急救护工作褒扬机制。弘扬应急救护工作先进典型,对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和志愿者队伍以及成功施救的救护员、救护师资进行表彰奖励,树立一批“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先进示范典型,提升“救在身边”品牌影响力。
  五、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宣教推广、监督指导等4个方面加强组织保障,并明确相关培训课程内容及部门职责分工,通过统筹谋划、积极协调、共同努力,促进应急救护工作健康、有序、可持续开展。
  相关链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红十字会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图解:《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