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背景是什么?文件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进“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加快医联体建设,发展“互联网+医疗”,让群众在家门口能享受优质医疗服务。今年4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就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提出明确要求。7月,国家卫健委出台《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8〕22号),要求各地积极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推进实施健康福建战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起草过程中,重点做好中央总体要求和地方创新实践相结合,结合当前我省正在启动实施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县域医疗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等重点项目,确保提出的实施方案内容既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又能体现我省的信息化优势和工作特色。
《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了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鲜明态度,突出了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政策导向,明确了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支撑体系和保障体系。政策出台有利于深化“放管服”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缓解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健康需求。对促进新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促进健康福建建设、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研究制定《意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便民惠民,聚焦群众最急、最忧、最想的问题,依托互联网等技术优势,创新服务载体,提高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可及性。二是坚持包容审慎、安全有序,营造包容发展的政策环境,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公平竞争、开放共享的局面。三是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推动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服务体系整体效能。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涵盖3大方面20条具体措施:一是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主要提出基于“互联网+”,从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优化就医诊疗服务流程、推进医疗保障信息服务、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服务、建立分级诊疗新秩序、推进公共卫生精细服务、创新健康管理模式、提升政务便民服务水平等8个方面,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服务融合,涵盖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诸多方面。二是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结合福建省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重点任务,从推广使用电子健康卡、夯实卫健专用网络基础、推进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统筹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推进医疗健康新兴技术研发应用等7个方面,提出了有关具体举措。三是强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保障体系。主要从政策措施、质量监管、信息安全、资金渠道、人才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保障“互联网+医疗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四、《意见》提出了哪些创新举措?
《意见》在延续国家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对国家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做了更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有关具体的创新举措:
一是为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各类参与主体创新发展活力,文件鲜明提出了一些鼓励性政策措施。如在优化就医诊疗服务流程方面,提出要建设全省统一的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资料共享。在推进医疗保障信息服务方面,提出要加快实现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整合,促进医疗保障数据在民生、健康、商业保险等领域的应用。在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方面,提出要建立区域合理用药点评管理系统,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指导。在建立分级诊疗新秩序方面,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并逐步延伸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公共卫生精细化服务方面,针对我省公共卫生信息化基础薄弱的现状,提出了加强对卫生监督、妇幼保健、血液采供血、预防接种和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信息体系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在健康管理模式方面,提出要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电子化签约。要以包容审慎态度支持“网约护士”等新业态发展。在提升政务便民服务水平方面,提出要建立并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健康福建”12320公众服务平台。
二是为支撑“互联网+医疗健康”持续良性发展,文件明确提出了一些支撑保障措施。如推广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电子健康卡,开展“电子健康卡(码)、医保结算码、金融支付码”三码融合创新项目试点,逐步实现医疗健康服务“一码通”;在网络建设方面,提出要夯实政务外网卫健专网网络基础,提高带宽,保障远程医疗服务需求;在推进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方面,提出要依托“数字福建”统一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实施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推进医疗健康信息共享开放;在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化顶层设计方面,提出要统筹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加强信息系统的统筹规划和统一部署实施,避免重复建设、投资浪费和“信息孤岛”;在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方面,提出要依托世界银行贷款促进福建医改项目,实施县域医疗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补齐县域信息化短板;在促进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发展方面,提出要加快推进福州、厦门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区建设,争取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南方中心落地福建;在推进医疗健康新兴技术研究应用方面,结合我省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方面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明确行业创新应用方向。
三是出于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为保障“互联网+医疗健康”安全、规范发展,在延续国家有关医疗质量监管、相关配套政策、数据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增加人才培养和建设资金保障具体措施。
五、《意见》的出台,能让“互联网+医疗健康”为老百姓带来哪些健康红利?
《实施意见》更加精准对接和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借助于移动互联网等“互联网+”应用,将有助于推进福建省全民健康信息化成果更好地惠及民生、服务群众。如我们建设的全省统一的“健康福建”12320公众服务平台,将为群众提供健康档案查询、预约挂号、寻医导诊、即时检验检查报告查询、母子健康手册、健康管理等“一站式”便民惠民服务,群众可及时获取各类医疗健康服务信息,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精力。正在启动实施的县域医疗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将通过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面向基层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延伸放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动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分级诊疗格局,从而缓解老百姓看病贵、看病烦、看病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