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政策解读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福建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及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十三五”期间我省深化医改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现将规划解读如下:
一、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规划背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规划背景。回顾了“十二五”以来,特别是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省强化医改顶层设计,创新医改领导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社会办医及相关领域改革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同时,梳理分析了“十二五”期间我省医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十三五”期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重点阐述了“十三五”期间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主要包括六项基本原则,并提出阶段性目标和相关指标要求。其中,总体目标就是要按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医疗、医保领域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进程,加快建立全民统一医保制度体系,加快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形成医疗卫生事业“大卫生、大健康”的管理格局。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从七个方面提出改革的重点任务:一是推进建立全民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二是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三是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四是建立科学的分级诊疗制度;五是建立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六是加快推进社会资本办医;七是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强化监督评估、强化社会参与四个方面的措施。
二、主要特点
(一)注重与国家医改政策相衔接。文稿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充分体现了健康中国战略要求和国家《“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国发〔2016〕78号)文件精神,对国家提出的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五项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了进一步细化,相关任务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要求。
(二)注重结合实际,体现福建特色。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注重与《福建省深化医改试点方案》《“健康福建2030”规划纲要》和《 福建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等文件相衔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始终将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作为首要任务,结合省委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决定相关要求,研究制定深化医改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使规划符合健康福建的发展战略,符合“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总体目标要求。
(三)鼓励探索创新,突出先行先试。文稿体现了深化综合医改试点省的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对部分改革任务作了进一步的探索和创新。
一是注重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加快推动政府管理医院方式由直接管理逐步向行业管理转变,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方面,进一步完善省属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在巩固提升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省属公立医院管理的专门机构,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管理医院职责。积极开展公立医院管办分开试点,推动厦门市公立医院发展管理中心进入实质性运作。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方面,积极探索大卫生、大健康管理体制,鼓励有条件地区建立独立的医保机构,逐步理顺医疗保障与医疗卫生等相关行业管理的关系,加快推进医保管办分开,探索建立与大卫生、大健康发展格局相适应的医保管理体制。
二是突出“药价保”联动改革。发挥我省医疗保障体制整合优势,重点推进“药价保”职能的深度融合。药品改革方面,主要是创新以医保支付为手段药品采购机制,通过建立动态和开放的药品采购平台、完善药品带量议价采购激励机制和建立医保统一结算药品货款制度,进一步压缩药品虚高价格空间,并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医疗价格改革方面,主要是建立公立医院科学价格补偿机制。推行按病种收费为主的多种收费方式并存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模式。同时,按照“四个拉开”要求,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做到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政策的有机衔接;医保改革方面,加强医保基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进“三保”政策统一,探索建立职工医保省级调剂金制度和大病保险省级统筹。改革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合理扩大使用范围。积极推行按病种收费和支付为主的复合型支付制度改革,在三明市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等开展全国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发挥医保监管医院、医生、药品流通和医疗价格职能作用。
三是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全面推行以院长目标年薪制为龙头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在人事编制、工资总额、绩效考核、精细化管理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改革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面,在省、市两级探索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实行用人总量控制的管理办法,逐步实现编制使用由审批制向备案制转变,同步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改革公立医院工资总额管理方面,明确公立医院的工资总额构成,明确医院人员工资总额测算仅与医务性收入挂钩,完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和绩效考核制度,破除以科室为单位的分配机制。改革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和全成本核算,推动公立医院实施委派总会计师制度。同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医院考评机制,提高医院运行管理效率。
四是创新分级诊疗模式。一方面,通过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人事编制分配制度等运行机制改革,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身健体发挥基层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县域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促进分级诊疗。鼓励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打破横向和纵向行政区域壁垒,横向整合县级医疗资源,纵向畅通医疗资源下沉,以医保支付为纽带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推动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建立合理就医模式,促使基层医疗机构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医疗服务模式转变。